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9批)
发布时间:2018-07-03 16:26:27 来源 :邓州市环境保护局 作者: 浏览量:1608
一、邓州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70085
反映情况:邓州市都司镇户张村牧原第十分场,户庙村第十一分场,都没有薄膜覆盖,村庄周围沟渠内都是黑水臭气熏天。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群众举报部分属实。“邓州市都司镇户张村牧原第十分场,户庙村第十一分场,都没有薄膜覆盖”部分属实,“村庄周围沟渠内都是黑水臭气熏天”不属实。
邓州牧原十分场北侧沼液坝已覆膜、采取了防臭措施;南侧沼液坝未覆膜;十一分场沼液坝未覆膜。两场的环评文件及批复均未要求沼液坝必须覆膜。
“村庄周围沟渠内都是黑水臭气熏天。”不属实。邓州牧原十分场、十一分场养殖粪污经厌氧发酵后,存入沼液坝,不外排。
6月19日,经省环保驻南阳督查组现场核查,认定牧原十分场、十一分场无外排养殖废水。6月21日,中央环保督查组下沉邓州牧原十分场、十一分场现场核查,也未发现养殖废水外排行为。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二、邓州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80028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邓州市汲滩镇柿庄村有一个和居民住房混建在一起的猪场,污染十分严重,使附近居民几乎无法生存,环保局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群众来信反映情况部分属实。“邓州市汲滩镇柿庄村有一个和居民住房混建在一起的猪场”属实;“污染十分严重,使附近居民几乎无法生存”和“环保局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问题不属实。
该养猪场位于邓州市汲滩镇柿庄村西北角,是邓州市土地局和汲滩镇政府确定的土地空心村整治区域,大部分居民已搬离。该场东边两户房屋长期无人居住,南边3排房屋11家,仅2家居住,西边耕地,北边是村路和耕地。该养殖场沼液储存池未进行覆膜,抽风机未建设水幕防臭墙,有一定的气味,不像群众举报的污染十分严重,使附近居民几乎无法生存的情况。
2017年9月,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到该养猪现场检查,发现举报人提供的照片是该养猪场沼液储存池,不是排污坑,投诉人举报不属实。2017年11月22日,环保局监察人员和汲滩镇政府工作人员对该养猪场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投诉人提供的平面图西北猪粪渗沟实际上是沼液储存池,举报人投诉不属实。2018年6月24日,邓州市纪委驻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纪检组对汲滩镇政府工作人员、汲滩镇阮清学养猪场和周边居民进行了组织调查,未发现违法违纪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1.市环保局对邓州市阮清学养猪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清空沼液储存池;对养猪场抽风机外建设水幕防臭墙;养猪场减量化生产。
2.2018年6月24日,市环境攻坚办、汲滩镇政府、环保局监察人员对该场进行现场检查,沼液已抽取70%以上,待全部抽空后,废弃不用,该场已封闭的小储存池能满足日常粪污收集处理;抽风机外已建设水幕防臭墙;养猪场从360头已减量到100头以内。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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