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长宏国际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新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07-05 01:55:42 来源 :舟山市环境保护局 作者: 浏览量:1907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总局令第3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辐射安全许可证的通知》(浙环办函〔2010〕8号)的规定,舟山长宏国际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辐射安全许可证》新核发申请材料,申请许可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舟山长宏国际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作业地点:舟山市定海工业园区创园大道19号
辐射工作种类和范围: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许可有效期限:5 年
为做好有关环境管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
公示时间:2018年7月4日——2018年7月17日
联系电话/传真:0580-228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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