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6批序号2)
发布时间:2018-07-03 16:27:21 来源 :邓州市环境保护局 作者: 浏览量:2085
一、邓州市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070020
反映情况:邓州市环保局未执行工资全额发放(发放全额工资的88%),且2018年后工资停止发放,长达5个月以来未发放一分钱工资;养老保险按时当月扣除后,并未给我们上缴,欠社保中心2年的养老保险费用(可扣除的300万资金不知挪为何用);没有住房公积金,让职工买不起房,住不上房。希望,尽快发放2018年全额工资,且补发原来少发放的12%的工资,在局内公示全局2015-2016年扣除养老金资金去向。同时为全局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让我们享受本应有的职工权利
调查核实情况:自2018年1月1日实行环保税以来,已停止征收排污费,环保局无资金来源,自收自支人员工资发放困难。市政府高度重视,决定先拨款200万元,发放5个月工资。6月5日,环保局所有自收自支人员2018年1-5月份的工资已全部发放到位。
环保局欠缴社保中心2015、2016年两年的养老保险费用基本属实。根据豫政〔2015〕68号文件,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缴费比例由5%调至12%,实际执行改革时间较晚,邓州市各机关事业单位都有两年的核算期,等待养老保险处拿出具体实施办法后再执行。信访人提出的“300万资金挪作他用”不属实。
信访人提出:“没有住房公积金,让职工买不起房,住不上房”。该情况属实,环保局下属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编制人员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因资金来源有限,主要是保障职工工资按时发放。应缴纳的职工“五险一金”除住房公积金外,都已按时缴纳。
处理及整改情况:市政府正在研究具体解决方案。
问责情况:无。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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