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公安环保联合侦破一起涉嫌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
发布时间:2018-07-07 00:12:05 来源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作者: 浏览量:1596
近日,通过公安环保联勤联动,莒南县打掉一个非法炼油窝点,侦破一起涉嫌污染环境案,抓获涉嫌环境违法犯罪分子11人。
3月19日,莒南警方接到群众的举报电话,当日,该县公立即启动公安环保联勤联动程序,赶赴位于该县相沟镇驻地北部的举报地区域展开全面调查,对该区域附近的民居及闲置院落进行全面深入摸排,寻找发出刺鼻气味的源头,最终锁定了刘某的大院。经调查了解,该厂白天大门紧闭,根据院子散发的气味,调查人员初步认定该院很可能是一个非法炼油窝点。
为进一步查明事实,专案组制定了周密的计划,并联系协调驻地派出所,抽调10余名警力配合。最终,执法人员在该大院发现了一个炼油厂房,厂房内有一直径近3米的圆柱形炼油设备,以及过滤机、油桶、电泵、输油管及油罐等相关设施。并且在民警进入现场时发现,有工人正在用装载车将炼油废料转运出厂房放堆放在厂院内西南角,整个厂房地面上弥漫着大量油污,空气中散发出刺鼻的气味。现场查获一批炼化成品油及大量炼油残渣、未处置的废油土和废油沙等。
经认定,涉案的炼油原材料废油土、废油沙及提炼的废矿物油、提炼后的残渣均属于危险废物。执法人员当场控制了该炼油厂工作人员张某德、王某、邓某龙、李某虎4人,对非法炼油设备及涉案物品进行了扣押、封存。
现已查明,从2017年6月份开始,王某兴伙同他人从德州市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陆续购买了炼油的相关设备,当年11月份即租用刘某位于莒南县相沟镇驻地以北的一处大院,设立非法炼油生产线,从多地购买废油土、废油沙从事非法炼油经营活动。
经数月调查,办案民警对涉案的21人中11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其中,王某兴、朱某涛、王某、马某某4人被批准逮捕,姜某被刑事拘留,另有3人被取保候审、3人被上网追逃。
目前,公安民警正梳理、深挖有关抓捕逃人员、危险废物来源等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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