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攀枝花市环境监察政务信息第21期
发布时间:2018-07-04 01:40:44 来源 :攀枝花环境保护局 作者: 浏览量:2001
攀枝花市监察政务信息
(2018年第21期)
攀枝花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2018年 7月2日
攀枝花市从七月开始实施机动车排气污染物道路联合执法检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7-2020年)》、《关于突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综合整治的通知》(川污防三大战役办【2018】15号)要求,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经市环保局与市公安局商定,从2018年7月开始,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和市公安交警支队将联合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物联合道路检查工作。
道路联合执法检查将首次采用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执法检查频次每月不少于2次(根据我市空气质量变化情况会实时增加路检或场检频次),检查路段点位设置将根据区域污染防治情况、机动车情况和道路情况动态确定。对检测不合格车辆将下达《机动车排气污染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车主限期进行整改并复检,对预期不整改、不复检车主将定期在媒体上公布车辆信息,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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