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日报:我市环境执法立铁规
发布时间:2018-07-04 01:55:36 来源 :潮州市环境保护局 作者: 浏览量:2672
环保、建设、综合执法、公安、检察、法院六部门联合,每个县区一周集中执法……这两个月来,“护卫蓝天碧水净土”专项执法行动在我市火热进行,形成了环境执法高压态势,推动了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自4月底以来,我们聚焦水、大气、土壤、固废危废等重点,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检查、直接曝光,严肃查处了一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市环境监察支队有关负责人说,目前已检查企业(点位)331家次(个),发现问题企业(点位)255家次(个),完成了对全市各县区的联合执法检查全覆盖。全力打造环境执法最严地市,“护卫蓝天碧水净土”专项执法行动是有效载体。为进一步规范执法、发挥执法作用,我市近日出台《环境从严执法九项铁规》,立足从严从重、常态长效、联查联动三方面给环境执法立规矩。“从严从重,才能有效震慑。”市环境监察支队称,“严”是铁规的关键词,比如,对恶意违法排污的,一律依法实施查封扣押及停产整治;对超标超总量排污的,一律依法启动按日计罚程序;对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一律依法顶格处罚。饮用水源地是湖州人民的“大水缸”,周边环境安全尤为重要。“因此,涉及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以及工业固废固危、生活垃圾等的恶意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市环境监察支队有关负责人说。
每月公布一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这是我市严格环境执法的常态工作。按照铁规,我市对重大环境案件一律挂牌督办,并注重联查联动、部门协作。环保部门加强对整改、整治工作的指导、督办。公安机关加强与环保部门联合执法,对涉及行政拘留、涉嫌环境犯罪案件提前介入,联合调查取证,强化打击力度。检察机关对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监督环保部门依法移送,监督公安机关依法立案。
我市环境执法联查联动方面一直走在全省前列。率先建立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实现公检法部门驻市、县区环保局联络室全覆盖,市、县区两级法院全部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形成了环境执法整体合力,还建立了与周边地区边界执法协作机制,探索环境违法党纪政纪挂钩问责机制,从制度层面确保环境监管执法取得长效。铁规进一步强化了联动举措,对违法主体不执行查封扣押决定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从严处理;对不执行停产决定的,一律向法院申请环保禁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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