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八期)
发布时间:2018-07-09 02:13:44 来源 : 本网 作者: 浏览量:744
“2005-2006年,福斯银冶炼厂将几万立方的废弃炼银矿渣晕倒古潭乡定军村那浓屯附近的地下水系的山洞边,姓雷的村民填埋造地种农物。来信人认为银矿废渣污染地下饮用水,造成定军村、那桐镇的方村村民饮水受到污染。希望对废矿渣是否对水源造成污染进行检测。”(受理编号:X450000201807020027)。
一、基本情况
经查,投诉内容部分属实。
举报件中提及的福斯银冶炼厂为广西福斯银冶炼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隆安县古潭乡南宁至大新国道旁,占地面积54亩。该公司成立于2000年,属于中外合资企业。该公司采用湿法提银工艺提银,副产品电解二氧化锰,于2007年底正式投产,2009年底正常运行。银车间于2014年6月1日停产至今,电解二氧化锰车间于今年5月20日停产至今。该公司相关证照及审批手续齐全。今年3月份,该公司委托第三方对厂区地下水源及土壤进行常规检测,检测结果均为正常。
2018年7月4日、5日,县政府组织县环保、经信、国土资源等部门及环保古潭乡政府对该投诉案件进行现场调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信访件中提及的雷姓村民地块及周边存在违法倾倒矿渣的情况。
经调查了解,信访件中提及的雷姓村民为古潭乡定军村那浓屯村民雷浪群。2009年11-12月期间,雷浪群以填平自有地块为由,从广西福斯银冶炼有限公司拉走约880吨的除铁渣(一般固体废物)用于其本人位于定军村那浓屯的地块低洼地平整、填高,总共覆盖、填高土地面积约16亩。目前该片土地种植香蕉。
二、调查处理情况
责令广西福斯银冶炼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工作,完善相关记录、台账,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化建设固体废物堆存场地,完善相关配套设施。
三、下一步工作
(一)对该信访件提及的村屯饮用水和雷浪群地块及周边土壤进行检测,并及时将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布,消除群众疑虑。
(二)进一步加强对辖区相关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合法依规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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